发布时间:2023-06-24浏览次数:451
中新网福州12月1日电 (龙敏 杨飞云)继《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出台后,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近日通过了关于修改《福建省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简称“《条例》”)的决定,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权益保护,回应社会关切。
福建省工信厅副厅长许永西1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条例》的修改,是福建企业界的一件大事,将为今后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提供更加精准有力的法治保障,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条例》于2008年12月2日由福建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实施以来,《条例》对保护福建省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改善企业经营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福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条例》原有的一些规定与现行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及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协调,出现了一些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在权益保护方面反映强烈并亟待解决的问题。
许永西举例说,个别国家机关在办理涉企案件时没有区分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存在“一刀切”查封的现象;个别地区存在影响企业经营自主权,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现象;虚假信息、误导性信息以及恶意诉讼困扰企业的问题等。
修改后,《条例》强化工作机制,铸就“护企之盾”。许永西指出,修改后的《条例》建立起政府主导的工作协调机制,通过整合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力量,明确责任主体,形成工作合力;通过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完善企业维权投诉、举报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明确工商业联合会、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以及行业协会、商会等可以采取多种方式维护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合法权益。
对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较为普遍、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修改后的《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国家机关在承办涉及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的案件时,应当依法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对于完成信用修复的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应当依法依规及时调整或者解除惩戒措施并更新相关信息;司法机关应当加强对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的审查力度,对于恶意利用诉讼打击竞争企业,破坏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信誉的个人和组织,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完) 【编辑:刘阳禾】
中新网迪拜12月1日电 当地时间11月30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8次缔约方大会(COP28)中国角开幕式暨“生态文明与美丽中国实践”边会在阿联酋迪拜举行。
COP28大会候任主席苏尔坦·贾比尔以及来自国际组织、政府、企业、媒体、科研机构等的数十位中外嘉宾出席了当天的活动。与会者积极评价中国生态文明建设成就,赞赏中国为推进全球气候和生态环境治理所作出的重要贡献。
“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等理念正引领着中国向着一个绿色的未来转型。”出席活动的联合国前副秘书长、世界资源研究所高级顾问埃里克·索尔海姆表示,中国已经赢得了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国如今在太阳能、风电、氢能、电动汽车等领域都在全球占据重要的份额,正在引领绿色低碳转型进程。他认为,中国不仅设定了政策目标,更在技术上具备实现这些目标的工具。
“中国不仅在在净化城市空气方面,同时在向全世界提供太阳能电池板方面以及其他形式的可再生能源和电池储能以及电动汽车方面都作出了很大贡献。”美国环保协会总裁柯瑞华表示,美国环保协会非常认可“建设美丽中国”的构想,愿为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工作作出更多努力。
当天的活动适逢COP28开幕首日。COP28中国角开幕式前,中外嘉宾在中国角内共同参观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与行动”展览和气候行动漫画展。
据悉,这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中心与中新社连续第二年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联合主办“生态文明与美丽中国实践”边会,旨在向世界讲好新时代中国生态文明故事,展示美丽中国建设积极进展,提振全球气候治理信心。
边会由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中国新闻网承办。为配合此次边会,双方还联合出品了公益歌曲《给世界的礼物》,于30日当天全球发布。(完)